白菜网大全总站关于举办第九届“精创杯”创新创业大赛暨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赛选拔赛的通知
为激发白菜网大全总站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8]2号)精神和北京市教委关于北京赛区比赛的要求,白菜网大全总站定于2018年5月至7月举办第九届“精创杯”创新创业大赛,同时选拔优秀学生项目参加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项目分类及要求见附件1)。大赛由教务处和招生就业处承办,研究生工作部、学生处、校团委协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6.“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7.“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8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5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能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主要面向高职高专院校的创新创业项目(高职高专院校也可申报其他符合条件的组别),其他高校也可申报本组。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中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
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师生共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入驻“一街三园”的优秀大学生创业团队符合参赛条件的报名参赛可不占学校名额直接进入市级复赛网评。
三、“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增设“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参加此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主赛道或“青年筑梦之旅”赛道比赛,但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
四、参赛服务
“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cy.ncss.org.cn)”为参赛团队提供注册报名、项目展示、创业指导、投资对接等服务。还可以通过腾讯微校(weixiao.qq.com/2016)进行赛事宣传。
三、参赛要求
1.要求收集创意新颖、质量较高、具有实践应用价值的创新创业成果,积极促成项目组队(每个项目团队成员须达到三人,符合附件一中参赛要求的毕业生也可参赛)。
2.按照教育部和市教委要求,各高校在校生(含本专科、研究生)参赛人数须达到规定比例(参赛毕业生不在统计范围)。菠菜导航网须达到相应参赛最低人数为3人,最低参赛项目为1项。
3.鼓励跨院系组队项目,院系之间可以资源共享、互通有无,根据项目负责人所在院系确定项目归属(参赛人数统计仍以成员所在院系为准)。
一、参赛安排
1.提交申报意向(5月17日前)。学生根据参赛条件及标准,确定申报意向后,于5月17日17:00前将意向上报学院陈老师处。学院将根据项目情况,必要时为大家提供跨院系跨专业的学生资源,并配备专业指导教师。
2.参赛报名(5月22日前)。参赛团队通过登陆“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cy.ncss.org.cn)、大赛APP(名称为“大创空间”)或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任一方式进行报名,客观填写项目信息,提交相关电子版证明材料。须提交纸质证明材料的项目(参见附件1要求),由项目负责人按照院系竞赛工作小组规定,提交至所在院系教学秘书。
3.资格审核(5月25日前)。院系竞赛工作小组和项目指导教师组织项目资格审核,核验参赛项目证明材料并整理汇总,同时填写项目汇总表(见附件5,注意签字盖章),由教学秘书统一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主楼301室)备案。
4.评审选拔(6月10日前)。招生就业处负责“精创杯”大赛评审及奖项评定相关工作。同时根据“互联网+”大赛既定评审规则,按照北京赛区组委会分配的入围市级复赛的名额,组织市赛项目遴选推荐工作。
5.项目培育(7月9日前)。招生就业处负责对参加市级复赛和国家级决赛的项目进行重点培育。
6.带队参赛。按照市教委安排,组织晋级项目参加复赛、决赛。
四、大赛奖励
学校将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对参加“精创杯”创业大赛获奖的项目进行奖励,同时对符合创新学分申报要求的在校本科生给予相应创新学分。对进入“互联网+”大赛北京市复赛及国家决赛的项目,学校将重点组织项目培育和指导,直至大赛结束。
五、补充条款
1. 报名参赛者须严格按照参赛项目要求和参赛对象要求参赛。对违规项目,学校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对任何损害学校名誉、权益的行为,学校将保留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学校权益的权利。
2.所有参赛项目视为对白菜网大全总站发布、录制、结集出版其成果及衍生品予以无条件授权,以供宣传推广。
3.所有参赛相关材料在上交前须严格确认组员名单、组员顺序,一经上报不予更改。
4.白菜网大全总站竞赛组委会拥有对本次大赛相关规定的最终解释权。
六、评审规则
可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cy.ncss.org.cn)查看具体内容。
七、组委会秘书处联系方式
教务处:刘昕,68902815,新主楼317室
招生就业处:黄丹,68901029,校本部学生活动中心211室
研究生工作部:史磊,68902048,新主楼602室
学生处:陈晨,68902046,新主楼201室
校团委:毛佳鹏,68902640,学生活动中心二层西侧
白菜网大全总站教务处
白菜网大全总站招生就业处
白菜网大全总站研究生工作部
白菜网大全总站学生处
共青团白菜网大全总站委员会